丛 书 名: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者文库·政法社会系列出版时间:2010-11-01版 次:1页 数:254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商法
内容简介上市公司法律规范既源于公司法,又相对独立于公司法。实际上,以上市公司治理为中心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且显露出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主导的趋向。但目前没有一部成文法以"上市公司法"命名,上市公司的法律调整仍处于不同效力层级、不同性质(综合性和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堆积在一起的状态。是采取上市公司集中统一立法的形式,还是明确授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立法权,从而在客观上将上市公司法律规范纳入资本市场法律规范的范畴,抑或保持目前分散且堆积式立法的现状,但通过创设某种机制使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之间保持融合,再或者有其他路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仅基于资本市场的影响,上市公司的法律规范就已不可能由一部法律完成,而只能选择以公司法或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为主导的方式来完成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化建构的任务。若选择前者,则必须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制定上市公司组织法的权力,以回应资本市场立法实践的需要;若选择后者,则必须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法制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以为扩充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组织法的规范功能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作者简介张辉,女,汉族,吉林长春人。2002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0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工作。迄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4部,译著1部,另参与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多项课题。主要获奖情况为: 《公司社会责任:法律的位置》一文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度商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证券执法和解制度研究》(参与课题)荣获2007年度中国证监会稽查集体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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