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山东西南部流行一种歌舞并重的民间小戏,演唱《安安送米》、《吕蒙正赶斋》、《张郎休妻》等剧。因张郎之妻名丁香,故《张郎休妻》也叫《休丁香》。当地称这种民间小戏为"花鼓丁香"。
"花鼓",早时亦称"花鼓丁香"或叫"打花鼓",是"打地摊"演唱艺术形式,少则三五人,多则七八人组成一班,乐队演员不分,每班有大小锣各一面,鼓一个,一对手钹,一个梆子(打锣兼打梆子)。一人扮演几个角色,在村镇、集场、庙会演唱。通常男角穿大衫戴礼帽,扎腰挎鼓;女角着裙,扎绣球,拿彩绸或白手帕,脑后戴假辫子,脚尖缚脚垫子(踩跷或叫彩鞋),立起足尖跑场。演唱时,扮女角的扶着男角肩膀,一边打鼓一边唱,男角叫作"鼓架子"。有时扮小生或挂髯,与旦角对唱、轮唱。早期"花鼓"没有弦乐伴奏,演出节目多为民间生活故事,表现男女爱情的故事颇多,如《站花墙》、《小借年》、《蜜蜂记》、《观文》、《吕蒙正赶考》。
历史沿革山东花鼓分为南、北、东三路。"南路"即"花鼓丁香",流行于菏泽、济宁和泰安西部,影响最大,形成"两夹弦"、"四平调"两个剧种。"北路"流行于聊城、德州、惠民等地区,有"聊城花鼓"、"茌平花鼓"和以歌舞为主的"柳林花鼓",在德州、禹城、临邑一带发展成为小戏"一勾勾"。"东路"即邹县、滕州、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一带的"锣鼓冲子",在当地发展成为"拉魂腔"(即柳琴戏);向东传入淄博、潍坊及胶东各地,则称为"肘鼓子",发展成为"五音戏"、"柳腔"、"茂腔"等剧种,对东路大鼓音乐的形成也产生过重要影响。
艺术特色由于其动作性强,唱腔优美,队伍精干,便于街头巷尾、划地为场,循性说唱,生活气息浓郁,风趣活泼,载歌载舞,乡土语言,通俗易懂,为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然而在旧社会,它却被污为"有伤风化"、"淫词滥调"屡遭禁演,"花鼓"艺人倍受辛苦。